企业文化 设为首页
留言本 会社案内

网站首页

公司介绍 空运出口 空运进口 物流中心 组织结构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业务指南

国航航班销售及退票规定

 一、改签、变更费。

1变更承运人:

正常票价及儿童、婴儿票价客票允许自愿变更承运人,明折明扣票价客票不得自愿变更承运人。

2变更航班、日期:

1正常票价及儿童、婴儿票价的客票,有效期内免费更改;

2B、H、K舱票价客票,允许免费更改一次,再次更改每次收取5%的改期费;

3L、M、N、Q舱票价客票,允许免费更改一次,再次更改每次收取10%的改期费;

4T、X、U、E的舱票价客票,每次更改收取20%的改期费

3变更子舱位(不改变舱位等级)

      1允许高舱位改低舱位,但差额不退

2低舱位改高舱位补收实际舱位差额

3如客票改期与低舱位改高舱位同时进行,只收舱位差价,不收改期费。

4提高舱位等级(升舱)

1按照票面价格与变更后使用舱位票价的差价收取差额。

2如客票改期与低舱位改高舱位同时进行,只收舱位差价,不收改期费。

二、退票费

退票费按票面价格计算。

使用正常票价几儿童票价的客票,不收取退票费。

B、H、K舱票价客票,收取10%的退票费。

L、M、N、Q舱票价客票,收取20%的退票费。

T、X、U、E舱票价客票,收取50%的退票费。

    

 

推荐使用800*600或1024*768分辨率
上海航星国际货运有限公司
     Copyright © cargo-ticket.com All Right Reserved.